乐亭县:探索农村基层落实“两个责任”新模式 |
近年来,乐亭县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学习淡化、监督弱化、服务空化等突出问题,探索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六项制度”,进一步扎进制度篱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建立廉政学习制度,实现思想教育常态化。村(社区)党支部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围绕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农业基础知识组织“两委会”、监委会干部和农村党员开展培训学习,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小时。村组党员在集中学习期间要记好笔记,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因病因事要提前到党支部请假。村党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时间、参加人员进行考勤并做好会议记录,年终进行统一检查评比。
建立挂牌上岗制度,实现监督管理规范化。村(社区)正副支书、主任、文书、大学生村官在参加重要会议、坐班、入户走访、调解民事纠纷、接待群众期间,要规范佩戴党徽胸牌,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办理事项,接受群众监督。村监委会对干部挂牌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周查月评季考核,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与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相挂钩,相严格兑现奖惩。
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实现议事决策科学化。对于涉及村民权益、村民关注、容易引发矛盾的涉及村上发展规划制定、重大项目投资、村内资产处置、惠农资金项目落实、村级财务收支、村规民约修订等事项全部纳入议事决策内容,将参与人员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村民代表,确保决策体现民意,科学民主。紧紧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队决议事项、实施结果等按程序进行公开,使决策过程更加科学。
建立“三资”管理制度,实现权利运行透明化。认真执行村(社区)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制度,以镇财政所为主要依托对村集体“三资”实行资金委托代管,上级转移支付及各类奖励、项目专项资金等由县财政直接拨入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村级集体资金专户,列支情况集中统一核算。村级财务支出实行村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三笔会签”,监委会定期对本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票据一律拒签,使权利运行公开透明。
建立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民主监督痕迹化。在镇村两级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将涉及农村财务、政务、惠农资金落实等方面内容纳入公开范围,按季度及时将党务村务情况在公开栏内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有疑问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同时定期建立党务村务公开档案,登记备查。
建立述责述廉制度,实现党内监督多元化。各村(社区)在半年、年底分别召开述职述廉大会,村(社区)“两委会”和监委会主要负责人就财务管理、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向党员、村民代表和镇党委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测评评议。强化结果运用,对于测评结果较差的,采取限期整改、停职检查、扣发绩效工资等方式进行处理。(乐亭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