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狠抓“四到位”力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
一直以来,乐亭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努力抓好责任、教育、管理、督考、示范“五个到位”,切实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我县落地生根。
抓压力传导,促责任到位。县委始终坚持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县委书记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县委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乡镇、县直部门等基层党组织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县纪委结合落实省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清单和市委“三项制度”要求,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20项责任、主要负责人的10项责任和工作部门的24项责任,细化责任分解,形成层层压实、环环相扣的责任链,确保将主体责任压实在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
抓意识教育,促思想到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工作中,始终坚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 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肩负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通过开展深入系统的责任意识教育,全面强化了“一把手”的责任担当,实现了书记抓、抓书记,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实现了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真正尽心、尽力、尽责。
抓机制制度,促管理到位。在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一岗双责”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落到实处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行了“六个一”管理机制,即:年初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听取一次汇报、开展一次检查、进行一次谈话、组织一次集中考核,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述职述廉考评,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格局。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按责任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实现了签字背书全覆盖;每年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责任上肩、任务落实。
抓督考问责,促落实到位。要求各单位每半年报告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主体责任考核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完善考评细则,综合运用多种方法细化量化责任落实情况考核;采取抽查与自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原则,重点围绕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压力向基层传导这个重点,积极协助县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