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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文章来源:   2017-03-22 11:15

  31、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投资入股煤矿(依法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不得对煤矿的违法行为予以纵容、包庇。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05年9月3日国务院令第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