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4422”廉政谈话模式助推履职担当 |
今年以来,迁安市纪委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实践了“4422”模式,推动廉政谈话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长效化,通过细化流程、精准操作,取得了“提神、醒脑、入心”的实效。
“四个明确”促廉政谈话规范化。一是明确谈话目的。旨在让党员领导干部在谈话中真正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敲警钟、引警觉,及时整改,彰显组织的严管厚爱。二是明确谈话条件。制定统一谈话记录样式,规范谈话场所,采用面对面方式,做到“泾渭分明”、明白了当,营造紧张、郑重、严肃的谈话氛围。三是明确谈话主体。即谈话人由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其中委局班子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管单位“一把手”,设记录人一名,负责现场记录谈话内容。四是明确谈话程序。谈话时,谈话人直截了当地指出被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查找和分析原因,提醒谈话对象不在大事上犯糊涂,不在小事上“栽跟头”,使谈话真正起到警醒作用。记录人在谈话过程中做好记录,让被谈话人签字背书,并留存影像资料,确保履职留痕。
“四必谈”促廉政谈话精准化。即年度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必谈,年度内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谈,信访量大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必谈,纪律审查工作靠后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必谈。切实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 “一岗双责”。
“两个范畴”促廉政谈话常态化。将日常廉政谈话列为咬耳扯袖范畴。即针对被谈话对象所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规定等情况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将廉政警示约谈列为红脸出汗范畴。即针对被谈话对象本人或职责范围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等情况进行警示约谈。“两个范畴”的划定,力促“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一账一档”促廉政谈话长效化。建立跟踪台账。为防止廉政谈话流于形式、走过场,迁安市纪委对被约谈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跟踪检查,对认识不深刻、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隐瞒真实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强化跟踪问效。建立专题档案。被约谈单位必须在廉政谈话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对照相关文件规定,查找问题和不足,对谈话涉及的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提交整改报告。将谈话记录、整改报告等书面材料纳入档案,备查备用。
日前,迁安市纪委对在2016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后的5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内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限期将问题整改到位。提醒、震慑和警示了当事人,让领导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严管与厚爱,同时,使全市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新焕发激昂的工作热情,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迁安市纪委 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