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问题有关监管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文章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2017-02-15 09:24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问题,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唐山市秸秆垃圾禁烧管理办法(暂行)》,我市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共涉及6个县(市、区)31人。

  一、2月6日,玉田县陈家铺乡张于铺村焚烧垃圾荒草,给予陈家铺乡主任科员刘善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包村干部张志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于铺村村委会主任刘德江党内警告处分。

  二、2月6日,玉田县杨家板桥镇宋庄村、小河口村焚烧秸秆荒草,给予杨家板桥镇主任科员刘振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包村干部安荣武、曹荣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宋庄村党支部负责人刘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小河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景亮党内警告处分。

  三、2月6日,玉田县散水头镇李家桥村焚烧秸秆垃圾,给予散水头镇副镇长刘小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包村干部郭立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家桥村党支部书记王春生党内警告处分。

  四、2月11日,丰南区小集镇深港村、康各庄村焚烧秸秆,给予小集镇副镇长薄增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深港村村委会主任李立新、张庄村村委会主任张彦平党内警告处分。

  五、2月11日,丰南区丰南国营农场焚烧秸秆,对责任人冀东监狱职工吴井魁罚款2000元。

  六、2月12日,丰南区王兰庄镇刘官庄村焚烧秸秆,给予王兰庄镇党委副书记田再良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刘官庄村村委会主任刘洪喜诫勉谈话。

  七、2月12日,丰南区黄各庄镇董各庄四村焚烧秸秆垃圾,给予黄各庄镇主任科员高立柱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董各庄四村村委会主任李建友诫勉谈话。

  八、2月12日,遵化市团瓢庄乡东滩村焚烧秸秆,给予团瓢庄乡副乡长张保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团瓢庄乡东滩村党支部书记唐伟民党内警告处分。

  九、2月13日,滦南县倴城镇吴官寨村焚烧秸秆,给予倴城镇副镇长徐明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吴官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汤永和党内警告处分。

  十、2月13日,开平区洼里镇夏庄村焚烧秸秆,对洼里镇党委书记周立军进行约谈,给予洼里镇党委副书记郑学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夏庄村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云首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一、2月14日,古冶区习家套乡解家套村焚烧秸秆,给予习家套乡副乡长徐贺宁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习家套乡解家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贺友诫勉谈话。

  十二、2月14日,古冶区大庄坨乡黑鸭子村焚烧秸秆,给予大庄坨乡组织委员杜光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黑鸭子村党支部书记朱志刚、村委会主任朱海东诫勉谈话。

  市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履职尽责,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问题发生。对再次出现问题地方的有关监管人员从严从重进行问责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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