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 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352件、结案2341件、处分2442人,分别同比增长9.3%、10.4%和7%,全市先后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672次,查纠“四风”问题568个,通报典型案例57批349起,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为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
市委带头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具体违纪问题的治理,推动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在基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建立“一清单三台帐”机制(问题和清理清单、线索统计台帐、问题统计台帐、问责统计台帐),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背书,每月进行集中调度。大力推进重心下移“捉小鬼”,认真解决群众反感的“小鬼难搪”问题专项行动,采取了对“小鬼”精准画像、发动群众深度参与、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晾晒曝光以及严肃追究问责等一系列工作措施。通过上述举措,基层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明显增强。
“四个干”运行图,推动廉政反腐
市委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具体主抓,认真审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个干”运行图,即我们要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其中,“干什么”是前提,“怎么干”是核心,“谁来干”是主体,“什么时间干成”是保证。先后主持召开13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点问题、明重点、交任务,并多次在全市性工作会议和活动中进行强调和部署。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也身体力行,为全市作出了示范。
市委主要领导在坚决支持惩治腐败、亲自批办重要案件的同时,要求市纪委梳理总结全市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批转市委常委和各县(市、区)委书记,起到了重要的提醒、教育作用。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352件、结案2341件、处分2442人,分别同比增长9.3%、10.4%和7%。全市先后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672次,查纠“四风”问题568个,通报典型案例57批349起。
建立巡查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为确保省委巡视整改意见落到实处,对省委巡视的8个县(市、区)和开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个;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对6家单位进行了首轮巡察,对213名新提拔重用市管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逐人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全市78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291件,失效251件,继续有效245件,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执行问责条例,共追究主体责任85人、监督责任15人。
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升,县级“一把手”批办线索和案件365件,同比上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