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节前纠“四风”】●滦南县:开展专项检查 确保廉洁过节
文章来源:   2017-01-19 16:18

  为切实抓好2017年春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查严纠“四风”问题,进一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氛围,滦南县自1月1日至2月底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严防各类“节日腐败”,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实行“转作风、保廉洁”公开承诺。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和工作特点,拟定公开承诺事项,签订《“转作风、保廉洁”承诺书》,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同时,通过县内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对各单位“一把手”承诺内容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紧盯“四风”隐形变异,进行“四查四看”。即:查县内大型商场及较大烟酒店、水产店,看春节期间是否有公款消费情况;查大型饭店、农家乐、特色小吃部,看是否有公款相互宴请、违规吃喝情况;查各单位财务收支,看是否有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年货节礼、违规发放津贴福利情况;夜间查住宅小区,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情况。县纪委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采取暗访+明查的方式,不间断地对各单位及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同时抽调财政、审计部门人员,对各单位2016年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检查23次,发现问题(线索)11个。

  拓宽举报渠道,严肃责任追究。县纪委设立举报专线并开通微信公众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收集和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正风肃纪要求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滦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