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破法”党员大起底 67人受党纪处分 |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12-26 14:38
今年以来,针对过去违反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党纪责任而未追究的党员,河北省滦南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司法机关、各执法单位对受到刑罚或行政处罚的党员干部进行大起底。目前已对67名党员给予了党纪处分。
为进一步规范纪法衔接,该县出台了《关于执纪执法机关相互移送(移交)案件(线索)暂行规定》,细化移送的条件、时限、程序、责任等内容,确保移送的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网上动态监督与实地查卷相结合,不定期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对在纪法衔接工作中隐匿案件(线索)、该移送的不移送、不及时移送等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搭建信息平台,起底“破法”党员。建立全县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扩大行为主体身份信息内容,将政治面貌、职业职务等信息作为必录内容。该平台实现了个人信息一键查询、一键筛选、分级授权、实时更新。截至目前,全县26家执法单位已录入2013年以来的执法信息5000余条。纪检监察机关对该平台收录的执法信息进行动态追踪,党员干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处理,及时启动移送移交程序及纪律审查程序。(肖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