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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严”“治”结合,剑指违规用车顽疾
文章来源:   2016-12-01 17:10

  近期,滦南县纪委会同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违规用车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对全县73个车改单位全部进行检查,无一遗漏。行动中,开展重点检查、明查暗访、交叉互访2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70余个,下发督导提示函23份,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4人。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位在公车使用上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随意派车打“擦边球”等问题

  “严”字当先,标明八条纪律“红线”

  即:严禁任何单位和公务人员借用下属单位、其他单位、企业和个人的车辆;严禁借用下属单位、其他单位和企业司驾人员;严禁公车不喷涂标识;严禁公车不履行用车管理程序;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单位超指数、超标准配备公车;严禁私车公养;严禁单位八小时以外不封存公车;严禁车辆信息登记与实际不相符。为此,滦南县再次对各单位实行车改后保留的公车数量、牌照、型号、车辆所属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逐一造册;同时规范公车使用审批程序,要求各单位按规定填写包括用车事项、去向、人员、时间等内容的《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审批,出车完毕后司机如实记录行驶里程。

  “治”字为要,坚持违规用车“零容忍”

  从四大班子领导开始,自上而下逐一进行检查,针对县级干部,重点检查日常公车使用情况、司机配备情况、上下班驾驶车辆信息等内容,针对各单位,重点检查公车派遣手续、车辆出勤登记、节假日公车定点停放、公车外出报批、司机报销凭证与派车单、出车登记是否吻合等内容;县纪委成立7个检查小组,随机深入各单位、住宅小区、酒店、主干道及非工作时间单位车辆停放点等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利用公安天网工程、交警监管系统等信息网络平台,加大对违规用车的检查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通微信公众号,鼓励群众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进行举报。针对发现问题,综合运用下发督导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滦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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