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丰南区:坚持“三个突出”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文章来源:   2016-12-01 17:04

  近日,丰南区纪委在巡察工作中坚持“三个突出”,即突出“专”、“实”、“严”,聚焦中心,把准尺子,剑指问题,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突出“专”,抓住巡察重点。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级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等先后对公务员在民营企业参股兼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乡科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不一末”制度执行情况、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区直重点部门财务管理、乡镇财务收支和票据管理使用、农村党员会议发放补助、乡镇代管村集体资金、村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农村改厕补助资金使用这14项开展了专项巡察,共发现一般性问题及问题线索46类381个。

  突出“实”,运用巡察结果。按照“不落一件、不虚一事”的原则,强化巡察结果运用,确保巡察结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向上级领导做专题汇报,重点报告巡察了解到的问题和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针对问题逐条提出反馈整改、线索移交以及约谈、诫勉等处置建议。

  突出“严”,督导整改情况。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各巡察组一般于被巡察单位上报整改报告1个月内,适时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帮助完善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督导检查前,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逐项梳理,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做到有备而去;督导检查中,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通过查阅资料、逐一谈话、明察暗访、查阅有关账册等方式,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拒不整改、敷衍整改、问题复发等现象;督导检查后,巡察组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督导检查报告,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丰南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