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三维巡察“亮剑” 基层腐败 |
今年以来,迁安市纪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巡察方式多样化,采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相结合,划定辖管区域,实行分片管理,发现并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防治基层腐败。
“点穴式”专项巡察。坚持高规格。巡察组组长由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辖管单位熟悉业务的科级干部担任。体现高素质。组建巡察干部库,由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熟悉纪律审查、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工作的干部组成。突出敢担当。巡察组工作人员全部填写《巡察工作承诺书》及巡察工作日志,明确提出“六个严禁,六个不准”工作纪律,要求巡察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客观公正,真“巡”敢“察”。年内,成立10个巡察组,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对99个单位进行了铺开巡察。各巡察组对各单位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账目进行了审核,发现个别单位在三公经费管理、财务管理和公车使用方面问题线索39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2份。巡察中,各巡察组利用税务部门后台管理系统,筛选大额发票,研究并制发了专项表格,收集数据,为下一步扩大巡察成果,筛查问题线索打下了基础,震慑作用明显。
“剖析式”调研巡察。突出“精准”,突出重点,灵活运用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等方式方法,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具体看党组织担当,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看换届纪律,服务换届工作大局;看巡察整改,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年内,由委局班子成员带队,对2015年纪检信访量较多的前5个镇乡,采取“背靠背”个别座谈的方式,与镇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离退休干部、企业厂长(经理)、个体工商户等239人进行了座谈,就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巡察,共发现4大类、10个共性问题,并就此4类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等对策建议、整改措施。
“跟进式”监督巡察。做到站位高、定位准、重点明、措施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为确保整治查访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如实记录重大监督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限时跟踪监督。年内,针对巡察中反映问题较多或者共性问题集中的系统部门,下达《信访举报工作建议书》,要求被建议单位或单位负责人认真研究落实,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并按照办理时限要求,明责追责,挂账管理。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查办不力,特别是有案不查,故意拖延时间或泄露秘密的,追究承办人责任。(迁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