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区: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
开平区以规范保障条件、规范工作内容、规范制度流程、规范管理考核为重点,以提升履职能力为核心,坚持“三个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个到位”夯基础。一是机构设置到位。下发《关于各镇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在全区6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纪委、监察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为副科级;专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为正股级。二是人员配备到位。在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共同考察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全部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明确了乡镇纪委书记为同级党委委员,其职务排序在党委副书记之后,其他党委委员之前。三是经费落实到位。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所需办公经费和办案经费列入镇级年度财政预算,数额参照当地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标准,单独列支,同时严格落实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
“三个明确”促规范。一是明确硬件标准。严格按照“十有”标准,配备完善硬件设施,为乡镇纪委监察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明确工作制度。组织各乡镇从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管理、工作推进四个方面健全完善了50项工作制度,并辑印成册。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和监督检查等重要业务流程上墙公开,实现了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保长效。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对各乡镇纪委监察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完成标准,要求各项工作有预案、有推进措施、有影像资料和文字档案。同时,实行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包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工作的协调督导。
“三项制度”严管理。一是建立项目化管理制度。年初组织各镇纪委对全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工作目标“项目化”管理台账;落实“每周有台帐、每月有分析、每季有通报,不定期召开调度会”的工作机制,加大督导力度,积极推动工作进展。二是建立基层纪委书记半年、年终述职测评制度。召开半年、年终述职测评会,乡镇纪委书记围绕工作履职、思想品德、业务素质、敬业精神、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进行口头述职,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对排在末位的纪委书记由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完善上下联动工作制度。制定了“1+1+1”工作法,一名委局班子成员,带一个监督执纪科室,联系一个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建立“一对一”重点联系模式,形成经常性、相对稳定的指导关系。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有效的联系指导基层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开平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