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运用“四种形态”校准监督执纪目标 |
文章来源: 2016-10-19 16:44
今年以来,路北纪委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个目标,用纪律的尺子来衡量“树木”和“森林”,有点有面、点面结合,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局结合起来,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抓早抓小,扶“歪树”,治“病树”,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腐败零容忍,拔“烂树”,校准监督执纪目标。
一是咬耳扯袖扶“歪树”。对于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歪树”加强教育和监督,进行理想和信念的重塑,加大谈话函询等工作力度,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以防“小恙”成“大患”。2016年1至9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5件,其中谈话函询25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55.6%,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二是问责诫勉治“病树”。对于存在问题单一、违纪情节轻微的“病树”及早治疗,用好纪律的“听诊器”,给这些“病树”把脉,然后“对症下药”,开出问责“药方”,起到“药到病除”的效果。2016年1至9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669人次
三是纪律审查拔“烂树”。对于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比较集中的“烂树”严肃查办,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形成震慑,防止“烂树”在“森林”里造成不良的示范效应。2016年1至9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处分41人。(路北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