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四种廉政谈话方式践行“第一种形态” |
文章来源: 2016-08-22 10:19
今年以来,滦南县通过日常谈话、任前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等四种廉政谈话方式,督促落实践行第一种形态责任,截至目前,共组织廉政谈话500余人次。
日常谈话听取建议。根据年度反腐败工作任务,结合全县重点部署,由纪委各位常委面对面与各单位一把手就反腐倡廉工作交换意见,听取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上的建议,共收集有价值意见建议138条。
任前谈话明确要求。结合干部职务调整及时与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就任职后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规定提出要求,使其在新的岗位上严格要求、洁身自爱、踏踏实实、干干净净干好本职工作.
信访谈话保护提醒。结合信访举报收集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下发通报等形式,对有违纪苗头的领导班子或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今年以来,共下发信访函询通知书12份,责令7个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1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错误及时改正。
诫勉谈话敲响警钟。结合案件线索排查、案件查办工作,对17名有轻微违纪行为但不够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写出整改报告限期改正,承诺不再犯类似错误,并对谈话对象的思想行为进行跟踪,对不落实谈话要求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