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小微权力清单”让村权在阳光下运行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近年来,基层群众对村干部办事不公、侵占集体或个人利益的行为尤为敏感,反映村干部违规用权的信访案件居高不下……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我们从加强村级权利运行监督出发,探索推行了村级权利清单36条……”这是迁安市五重安乡党委书记廉波在该市近日召开的迁安市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现场观摩暨动员部署会上的发言。
据悉,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清理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基层“小微权利”装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协同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迁安市纪委以五重安乡为试点,自2015年12月起试行《村级权力清单36条》。该制度从治访治腐、加强基层党建入手,通过科学确权、阳光晒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切实把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而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构建起村级组织、村干部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这一举措为五重安乡的村级事务管理带来了超出预期的效果。
一是信访数量减少了。推行权力清单36条后,村级重大事务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真正实现了“还权于民、村民自治”。五重安乡接待各类纠纷案件19件,成功调解18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全乡信访量下降近八成,没有接到一起新发生的反映农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的信访案件。二是群众办事方便了。村级权力清单充分考虑了农村的实际,大幅精简了操作环节,除重大工程建设等事项外,其他事务办理流程基本控制在五步左右,减少了群众来回跑办的次数,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动嘴、党员干部跑腿”。截至目前,五重安乡累计受理群众申办事项2789件,办结率达到100%。三是村务运行规范了。权力清单实施以来,村务管理有了章法,村干部按照清单提出的决策程序和办事流程严格操作,既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不廉不公的行为,又减少了村民的误解和猜忌,帮助干部树立了威信和形象。今年,五重安乡农村1098名低保对象全部按照权力清单36条要求,严格审核,全程公示,至今没有接到1例投诉。
“在五重安乡试行的村级权力清单‘36条’,明确农村基层干部权力,建立规范运行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保证了村权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成功经验,很符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值得在迁安市各镇乡推广和学习。”迁安市委副书记李福林在现场观摩暨动员部署会上如是说。会后,各镇乡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此次现场会的召开为契机,学深、学透五重安乡关于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模式和理念,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就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进行“取经”借鉴,并积极探索创新,打造特色品牌,全面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