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知识问答——25 |
文章来源: 2016-03-22 17:22
25.责令退赔的条件是什么?
责令退赔适用的条件包括:
(1)经调查和审理后认定被调查人确属违纪,且该违纪行为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造成了损失。
(2)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才有权作出责令退赔的处理决定。
需要说明的是,责令退赔是指要求中共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将其违纪违法取得或者侵占的款物退还,赔偿给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不包括中共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对于中共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因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纪检监察机关有权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要求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包括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但在确定经济赔偿的数额时,须考虑到其经济承担能力,不应影响其基本生活需要。
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