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清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不彻底、乱收费问题 |
为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依照《“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认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单位脱钩不彻底、乱收费清理行动,按照“五脱钩五规范”要求,解决领导干部在协会商会兼职;协会商会与职能部门合署办公;协会商会代替政府部门履行执法监管等职能;协会商会与职能部门财务分账不分家、管理混乱;协会商会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收费、会费与行政许可和监管挂钩;会费收取标准不彰、尺度不清、用向不明、监督不力等问题。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单位机构脱钩,规范综合监管关系,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职能脱钩,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资产财务脱钩,规范财产关系,行业协会商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脱钩,规范用人关系,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脱钩,规范管理关系,均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分离。通过“五脱钩五规范”,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提质增效、企业创新转型中的独特优势和维护会员权益、引导行业自律、服务决策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按照会费标准收取会费,制定合理的会费标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不得违法违规摊派会费。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强行提供收费服务。严禁不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并收取费用。行业协会商会按照业务范围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考察等活动时必须遵循会员自愿的原则,严禁强制收费。收取会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与行政许可和监管挂钩,不得依靠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或凭借行业垄断地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接受捐赠签订捐赠合同,并按合同内容使用捐赠。着力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企业、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化解社会矛盾,取信于民,优化经济社会环境,为全市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崔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