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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案件知识问答——12
文章来源:   2015-12-16 10:22

  12. 移送审理时,应移送哪些材料,并办交接手续?

  (一)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二)立案依据;

  (三)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的意见;

  (四)全部证据材料;

  (五)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

  (六)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

  (七)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法规依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