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知识问答——7 |
文章来源: 2015-12-16 10:10
7. 初步核实可以采用什么方法收集证据?
(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六)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法规依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