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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案件知识问答——7
文章来源:   2015-12-16 10:10

  7. 初步核实可以采用什么方法收集证据?

  (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六)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法规依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