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开设“廉政(匿名)账户” |
文章来源: 2015-02-19 20:47
为进一步顺应党员干部求廉保洁的自律需求,拓宽拒礼拒贿渠道,给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自查自纠提供便利,日前,滦南县纪委监察局在县内各商业银行分别开设了“廉政(匿名)账户”。
凡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的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的贿赂款项,在公务或社交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由他人代收的礼金以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等物品的折价款均可存入该账户。存入款项时不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可以由本人办理,也可以由其他人代办;可以用实名,可以不署名,也可以用化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组织对其违规违纪行为初核前,如数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的各种款项存入“廉政(匿名)账户”的,按照相关党纪法规规定,作为免于处分(处罚)或从轻、减轻处分(处罚)的情节。
为扩大“廉政(匿名)账户”的知晓范围,滦南县印刷了1000份宣传材料在各单位及镇村进行了张贴,并通过电视、网络进行了广泛宣传。“廉政(匿名)账户”由县纪委及相关开户银行共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不得查询,年底统一结算上缴县国库。(滦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