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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坚持“四字方针”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见成效
文章来源:   2014-12-05 09:42

  今年以来,滦县紧密围绕“透”、“细”、“紧”、“准”四字,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效果显著。

  讲“透”纪律规定。在制定《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问题的通知》、《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加强作风建设13项措施》等系统文件的基础上,精选了35个常用文件和条规,编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资料汇编》700本,发至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全县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本,作为单位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自主学习的主要内容,并组织了全县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知识考试,实现学习成果最大化。

  做“细”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专项行动细化为“文风会风”治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整治、“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等4大工作任务10个坚决整治和3项清理整顿,并量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同时明确县级领导责任分工及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任务,使每一项行动“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难题有人解、情况有人报”,确保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拧“紧”工作合力。建立“日反馈、周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在全县形成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各牵头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整体工作合力。每周要求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上报正风肃纪、还利于民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回顾总结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目前,已下发全县通报7次,对34名违反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其中科级干部14人;对履职不力或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1名县级领导干部、5名科级领导干部和6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0个单位2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告诫谈话。

  抓“准”执纪监督。全县成立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具体负责全县89家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督导联络组及时召开培训会,对督导检查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检查内容提出明确要求。针对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县正风肃纪小组专门梳理出工作纪律、公务行为、“三公”管理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13项重点检查内容,并制定检查行动具体方案。同时,畅通投诉渠道,专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7161771、12346),做到24小时有人接听,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目前,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6件,处分党员干部106人;对2个效率低下、进展缓慢项目的4个责任单位及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落后的3个镇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滦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