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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恳谈会
文章来源:   2014-11-14 17:08

  11月4号,滦南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恳谈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孙志东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部署,认真履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十项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五项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五项责任。二是要充分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正视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不知道抓主体责任、不愿意抓主体责任、不想真抓主体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要全面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坚持以上示下,全力支持纪委“三转”。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动工作创新。建立健全责任分工机制、工作报告机制、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党委书记约谈机制。同时,严格考核问责,完善责任追究办法。

  会上,部分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及纪委书记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亮态度、谈体会,并交流了本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