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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三突出、三坚持”落实主体责任
文章来源:   2014-10-25 19:45

  近日,滦县从实际出发,通过“三突出、三坚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突出战略摆位,坚持“五同式”推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摆在同等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县委常委会和县四大班子联席会先后3次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起草制定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推进方案,搭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框架。

  突出靠前指挥,坚持“三带式”引领。严格履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带头抓好落实、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接受监督,认真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责任落实。

  突出责任落实,坚持“网格式”覆盖。明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15名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直45个责任部门,构建党委、政府和纪委“三位一体”反腐败工作体系。(滦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