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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五项措施落实全市廉政教育会议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文章来源:   2014-10-13 09:05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廉政教育会议后,滦南县采取五项措施落实会议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防止“灯下黑”。

  学精神,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全县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对全国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再通报;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项志平对《唐山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六项规定八项纪律(试行)》进行详细解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孙志东就落实崔晗书记讲话提出五点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共撰写学习市会议精神心得体会186篇,《纪检监察简报》择优刊发3期,滦南纪检监察网刊载16篇。

  求建议,整改自身问题。邀请各行各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00名,开展“走进纪委”活动,使其更深入了解纪委的同时,面对面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意见建议64条;发放调查问卷1458份,征集共性、个性问题36个。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后下发到县纪委各科室、各纪工委、各镇纪委、县直相关单位纪检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照问题建议逐条做出限期整改承诺。

  定规矩,强化制度约束。落实“三转”要求,规定各镇纪委书记不得兼任其它职务;认真清理岗位权力,按照领导班子、科室(纪工委)、干部工作岗位三个层面,明确岗位责任,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分离,防止权力集中发生廉政风险;印发《办案安全手册》,严格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查办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因主观故意或失职渎职造成的过错进行更严格责任追究;丰富《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要”行为规范》内容,进一步塑造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敲警钟,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带头落实正风肃纪各项任务,在有10个车辆编制的情况下,停用3部合标车;设置去向牌23块,标明工作人员去向;机关走廊悬挂“三转”内容廉政文化牌匾12块,营造向上氛围。由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各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职责情况,纪检监察干部的人员去向,工作纪律,精神面貌等进行明查;由兄弟县区、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等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执行正风肃纪各项规定情况进行暗访,落实监督者首先接受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悬利剑,从严问责惩处。对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护短、不搞内外有别,坚决查处。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相关规定的,视其情节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属一般性的问题,予以批评教育、警示训诫;经查证违反党纪政纪的,依据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相应的顶格纪律处分;对严重影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不适合继续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的,坚决予以调离。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所辖人员监督不力,发生严重问题隐瞒不报、压信不办、压案不查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工作损失或损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的,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同时追究领导责任。(滦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