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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现场立下“军令状” 责任倒查不手软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4-10-10 16:07

  “大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白纸黑字签上名字,这是大家向组织的保证。一旦你管辖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就要按相关程序进行责任倒查。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责任。”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主动约谈全市9个县市区委书记和4个园区党工委书记,并要求约谈对象现场立下落实主体责任“军令状”。

  明晰责任“清单” 让权力成为担当

  绵阳市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首次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角度对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承担的“责任”给予了清晰而明确的界定。细分班子集体、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三个层级,明确党委26项主体责任;聚焦主业,明确纪委19项监督责任,构建起全链条、闭环式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以问题为导向 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

  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绵阳市以完善制度链条为重要抓手,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季度巡查、责任制考核等14项制度,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

  运用“台账工作法”,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与全市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相融合,分解到9名市级领导和78个责任部门,实施项目化推进,实行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分析,半年一提醒,年终一盘点。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度巡查,围绕责任制考核、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由市委常委带队,每季度对县市区和市级重点单位落实责任情况进行巡查,督促整改落实。

  改进责任制考核办法,精简考核指标,增加分值权重,深化社会评价,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测评对象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并与组织、人事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及结果运用挂钩。

  强化责任追究 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情况,绵阳市列出了追责清单:领导班子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不支持纪检工作、社会评价综合排名靠后的;主要负责同志未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未实行“签字背书”、约谈制度,未向上一级纪委述职述廉,违反“三重一大”及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无具体措施,对分管人员管教不严的……

  今年以来,绵阳市已追责处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者4人,并在《绵阳日报》、绵阳电视台、《绵阳晚报》予以曝光。(四川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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