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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设立“协作区”解乡镇“办案难”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4-08-14 17:17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去年初针对地处山区的特点,转变办案思路,探索推行以“联片、协查、查审分离”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协作区办案机制,有效消除乡镇办案难问题,全州88个乡镇不仅全部突破“零办案”,而且涌现出一批“办案能手”。

  今年3月,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头道水村干部造假骗取国家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一百余万元,恩施市纪委立即批示第一协作区负责彻查。从接到举报到问题查实,仅用10个工作日。

  今年5月,三岔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国土资源所职工闫某,在为农民办理建房审批手续过程中,直接向农民收取现金而不出具收款收据。恩施市办案协作区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第四协作区进行调查,不到2个月就查清了村干部直接或间接向145户农户收取耕地占用税款21万余元、闫某个人私分现金18万余元的违纪违法事实。

  湖北省恩施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在介绍:“前几年,乡镇纪委办个信访件都难。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实行乡镇协作区办案制度以后,全市17个乡镇不仅全部消除‘零办案’,部分乡镇纪委还协助市纪委查办了多起重大案件,一批乡镇纪委干部练就了一身‘真功夫’,被州纪委评为年度‘办案能手’。”

  “难办案”在深山中突显

  山高路远是办案的重大阻力,这在恩施州不言而喻。该州地处巫山、武陵山和齐岳山“三大山脉”,100%的乡镇分布在大山深处。

  恩施州下辖8个县市,88个乡镇纪委书记中,57人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31人由乡镇党委委员担任,纪检监察干部身兼数职并唱“独角戏”。一些“老纪检”总是抱怨“缺人、缺钱、缺经验……”这也是困扰乡镇纪委办案的现实问题。

  “看到屋,走到哭”,恩施州的地理环境就是这样。鹤峰县纪委有关负责人在谈到山区乡镇纪委现状时说,该县铁炉白族乡纪委曾接到群众举报,铁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财经委员违反规定,串通处置村集体资产。因乡镇纪委条件差办不了案,请求县纪委支援。县纪委决定由县纪委常委带队,选派距该乡临近的走马镇、五里乡纪委副书记参与查办。从工作组组建到办案人员集中进驻,整整用了4天半时间。

  今年4月,来凤县查处了翔凤镇国土所干部在拆迁征地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资料骗取征地款100多万元的案件。在向县纪委汇报案件查处工作时,该县开发区主任道出了此案在三年前就有群众举报,因镇纪委缺少人手“搁置”了的实情。

  据恩施州案件管理室记载,2009年至2011年,全州88个乡镇连续三年平均只有2个条件相对好一点的乡镇突破了“零办案”,绝大部分乡镇基本上处在“无案”可查的尴尬境地。

  “零办案”乡镇不见了

  如何冲出乡镇纪委办案的“困境”?恩施州纪委、监察局去年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顺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先后下发《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办案运行办法》和《关于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的指导意见》,在全州推行以“联片、协查、查审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山区乡镇协作区办案机制。

  该州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州88个乡镇划分为25个办案协作区,并保证在同一协作区内长期有10名左右的办案人员,需要办案时在区内集中调配;按照“回避”的原则,一般由其他乡镇纪委人员组成办案组,案发地乡镇纪委主要搞好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

  “真没有想到,积压了5年的信访件,第四协作区接手不到3天就解决了。”恩施市新塘乡党委副书记、乡纪委书记在直接参与查办太阳河乡白果树村党支部书记贪污、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信访案件后,化解了一直困扰自己乡镇纪委“难办案”的疑虑。

  据恩施市纪委、监察局主管案件工作的常委介绍,该市在试行“乡镇协作办案”探索实践中,按照“乡镇纪委左右协调、市乡纪委上下联动”的原则,在现行体制下,打破区域组织界限,将全市17个乡镇划为东、南、西、北4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设立一个包区指导组,由一名市纪委常委任组长,市纪委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协作区办案人才库,从各乡镇从事纪检、财经、法律、信息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中,挑选部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人员纳入人才库,保证每个协作区一般由4个以上乡镇组成,成员一般固定在10人以上;对单个乡镇难以突破的案件,由市纪委统一领导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调配力量,联合查办。改革试行不到3个月,该市15个乡镇就突破“零办案”,跻身全州信访案件快查快结“第一方阵”。

  相比之下,建始县按照“委局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协调,业务室具体指导,属地办案为主,就近整合力量,安全文明办案”的原则逐步推进。该县纪委在查办业州镇牛角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纪案时,抽调与之较近的高坪镇纪委办案人员参与办案,有效排除各种干扰,查处了村委会主任贺某、村党支部书记黄某等以“培训费”名义收取123户农户果树种植培训费3731元的违纪案件,在当地引起了强烈震动。当地群众反映,乡镇纪委能同时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纪问题进行查办,还是头一回。

  巴东县纪委在试行“乡镇协作办案”的实践探索中,采取“传、帮、带”方式,培养了一批年轻的“业务骨干”充实到乡镇纪委,通过“一线锻炼”,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基层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有效解决了“有人办案、会办案”的问题,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居全州第一。(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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