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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召开
文章来源:   2014-03-07 17:23
2月28日,中共唐山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市政府会议中心举行。

  2月28日,中共唐山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市政府会议中心举行。

  2月28日,中共唐山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分析,对今年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市委书记姜德果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崔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市法、检两长出席会议。

  姜德果在讲话中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坚定的信念、改革的精神、扎实的举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对开放创新、转型升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姜德果强调,要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要抓好惩防体系规划落实。深刻领会中央规划和省《实施方案》的核心精神,抓紧研究制定我市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方案的实施、取得的成效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理念,自觉做到心存敬畏、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绝不能有侥幸之心,绝不越雷池一步,坚决守住为人做事的底线。要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彻整风精神,把找准和解决“四风”问题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核心任务,组织开展好正风肃纪和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以问题整改开局亮相、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以问题整改交出答卷,回应群众期盼,赢得群众信任。要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继续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对腐败案件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案件。要不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党务、政务等各领域的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姜德果强调,要强化党的组织纪律的刚性约束。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严明组织纪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树牢组织观念,自觉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要遵守组织制度,将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党内组织制度作为行为准则。要加强组织管理,自觉接受组织约束,正确行使管理权力,确保党内生活的正常化、健康化。要严肃组织纪律,抓细节、抓具体、抓持久,使之形成风气、养成习惯;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姜德果强调,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全党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要真正负起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同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等方面认真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既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担负起执纪监督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清形势,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姜德果最后强调,要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必须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让最守纪律的人抓纪律检查,让作风最正的人抓作风整治,让清正廉洁的人抓反腐倡廉。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分组学习讨论了姜德果同志的讲话和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唐山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纪委委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市各派出机构纪工委书记,监察局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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