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大额公款消费违纪案 |
文章来源: 2013-11-12 11:50
2013年1月,路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王兆元经与班子成员协商,安排财务科购买某商场价值9万元的购物卡,用于春节期间发放职工福利。后以购买熟食等名义开具发票,经王兆元签字后在财务入账。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王兆元置若罔闻,滥发钱物,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经路南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兆元党内警告处分。
路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大额公款消费违纪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