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李振全违纪违法案 |
文章来源: 2013-11-12 11:48
2007至2009年,李振全在审理陈某与市工人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过程中,以修车报销、交通费、急需用钱等名义,多次主动向年迈多病、生活贫困的陈某及家属索取、收受贿赂1.8万元。由于陈某家属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满,先后多次向李振全追讨贿款长达一年,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2013年,李振全又在审理王某与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纠纷中,收受王某贿赂6000元。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振全开除党籍处分,由路北区法院依据有关规定停发其退休费待遇,按照规定计发生活费。司法机关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