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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文章来源:   2013-10-04 02:27

乐亭县纪委、监察局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难点在于调整利益格局,关键在于解决体制机制不合理之处。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资本退出经营性领域,形成了县域经济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格局和良性发展的态势,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1、县域经济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格局基本形成。截止目前,全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36家,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39家的92.3%,企业现有非公有制经济已逐渐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
       2、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到目前为止,全县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503456.93万元,现有非公有制经济资产达到2130442万元,从业人员达到10774人,企业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3、非公有制企业领域不断拓展,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从发展初期的以种植业、养殖业及销售为主逐步向钢铁、化工、商贸、机械制造、旅游休闲和饮食服务业等领域延伸拓展。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整体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已不断发展壮大,在一些行业已起着主导作用,德龙钢铁、中厚板材为代表的钢铁企业,通宝焦化为代表的焦化工业企业,华能风电为代表的电力企业,以大东方商贸、夏日超市为代表的商贸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经济总量已经占据县域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但除少数企业做大做强外,绝大多数企业规模依然偏小,实力不强。
       2、产业层次低,缺乏市场竞争力。我县非公有制企业研发投入少,技术创新能力弱,产业层次和水平不高。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多数企业仍然沿用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的增长方式,而内涵式集约型的增长方式仍未形成。许多在短缺经济时代发展不错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或处于不利地位。虽然通过市场竞争淘汰一些弱势企业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也必将影响到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
       3、企业资信度不高,融资困难。目前,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一个普遍问题是融资困难、资金短缺。由于我县非公有制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资本规模普遍较小,经济实力弱,透明度和资信度较低,因此金融系统为了降低信贷风险,对其发放贷款要求其必须提供相应的资产抵押。由于贷款难,绝大部分企业只能通过积累自有资金扩大生产规模。而这种积累往往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这就造成了一些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品附加值高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后续资金的支持,无法进行扩大再生产,有的甚至面临倒闭。
       4、经济发展环境不够优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偏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缺乏一个有效的政策协调机制,项目审批程序多,办事效率不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四难”(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行政不作为、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甚至徇私舞弊等。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服务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三、对策及建议
要着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制约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使乐亭成为投资的热点和资金流向的洼地。
       1、加强非公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领导。建议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县非公企业转变发展方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非公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支持引导。继续实行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项目)制度基础上,推行职能部门联系非公企业(项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2、为非公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政策支持。建议结合国务院出台的发展非公经济新“36条”和我县“十二五”规划,出台乐亭支持非公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文件。文件中要从财政扶持、技术创新、人才引进、金融服务、土地政策、激励表彰等方面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使之成为我县“十二五”期间非公经济转变发展方式的纲领性文件。
       3、营造非公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良好氛围。优良的行政服务是比土地和资金更重要的资源,是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要强化“政策有限,服务无限”的理念,深入推行“阳光服务”,打造开放、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为非公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创新行政服务方式,积极开展超前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和延时服务。坚持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行业商会、协会等组织,全面提升对非公企业发展的服务水平。
       4、全面提高非公企业审批服务效率。一是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职能。要把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优化政务环境的关键举措来抓,努力做到“全进驻、全归并”。把现有各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已经进驻中心的项目要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授权到位,做到“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结。二是简化审批手续。在项目审批、核准和办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在法定范围内尽力减少办事环节,为重点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各项审批手续畅通无阻。凡没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依据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三是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收费公示制度,细化收费标准,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所有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力争实现“手续最简、收费最低”。
       5、规范职能部门涉企执法行为。一是要全面优化执法环境,在执法队伍中不断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在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努力做到和谐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使违法执法现象无处藏身。二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工程招标、食品安全准入、税收征管、文化稽查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对扰乱破坏正常经营秩序,危害经济环境、侵犯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三是加大对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着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给投资者和人民群众以安全感。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众多领域和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之功,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企业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因,政府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外因。只要政府加强引导和扶持,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企业就能积极主动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才能担当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