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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文章来源:   2018-03-06 14:45

  遵化市准确把握、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法“护林员”。

  这市突出挺纪在前,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着力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对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由纪委或者委托党委有关负责人开展谈话函询。为推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有效防患未然,制定出台《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围绕梳理出的26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共开展廉政谈话1033人次、警示约谈397人次、谈话函询132人次、诫勉谈话37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同时,突出重点领域,把握力度节奏,用足用好第二三四种形态。紧盯“三类人”、“三个时间节点”,以上级交办、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两个专项工作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影响和破坏三个环境的问题,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领域的腐败问题为重点,坚持上下联手,构建反腐败“1+2”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谈话函询+复核”机制。2017年全市共立案审查287件、党政纪处分37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52人,同比分别增长15%、18%、41%;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四种形态”运用比例为62:32:3:3,第一二种形态处置人数占比总和超过九成,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遵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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